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的通知
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协同创新中心〔2019〕1号
关于遴选“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
改革实验”的通知
各协同实验校(区):
课堂教学方式变革是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学习型社会的基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学手段,优化学生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中心拟在全省中小学学科建设协同实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启动和实施“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推进过程中,我中心计划遴选18所实验学校作为改革试点校参与为期四年的项目研究,请各实验校(区)在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将向项目学校的实验班级无偿提供教学录播系统,内容包括:录播设备、录播视频互联互通平台;项目期限内的中小学教师质量测评系统的使用权;项目指导参考用书等。
现向各实验校(区)征集首批中小学参与“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协同实验校于4月10日之前,将实验县区、实验校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江西省协同创新中心,联系人:李海红、柴蒙,办公电话:0791-88130132;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zscp2018@163.com;材料寄送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邮编:330022。
附件:1.“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
验”项目实施细则
2.江西省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协同项目申请表
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1:
“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
项目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对教育教学改革有内在需求的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申报学校校领导对教学改革高度重视,具有教育教学改革的而创新意识。
(三)申报学校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号召能力。
(四)学校拟申报的实验学科、年级有专人负责,且具有较完整的师资队伍,教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意识。
二、实验校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项目指导活动,按照要求进行学习和内化。
(二)积极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改革已有教学方式,转变教师教学行为,确保促进实验顺利推进。
(三)积极配合中心协同探索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实验活动,并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申请表格要求,填写《“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请表》,自主自愿申报,各学校须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纸质表邮寄到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教育学院,李海红老师收。
(二)根据各市申请的学校实际数量分批次部署,确定基地学校,负责联系本区域内的项目学校举办研讨活动,并进行首次的师资培训和示范课教学活动。
(三)整体实验校名额中,城乡比例为7:3。
四、实验支持资源的交付办法
(一)价值十余万元的教学录播系统由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于实验初期一次性交付给每个项目学校,将派专人进行安装,届时项目学校需要提供必要的对接兼容软硬件环境。
(二)项目期限内提供中小学教师质量测评系统的安装、使用指导。
(三)项目开始后一月内将免费提供的项目指导参考用书送至指定学校。
五、实验培训
根据《“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培训。为确保参与实验教师队伍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原则上要求项目学校每次培训活动均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委派固定教师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附件2:
“基于超循环生态教育理念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实验”
项目申请表
申请学校名称 |
|
||
校长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邮箱: |
|||
学校地址 |
|
邮编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邮箱: |
|||
学校性质 |
£ 公办学校 £ 民办学校 £ 其他性质(请说明: ) |
||
实验学科 |
|
实验年级 |
|
信息化建设 基本情况 |
1. 是否拥有独立服务器 是£ 否£ 2. 教学区内网络是否联通 是£ 否£ |
||
学校简要介绍 (可附页) |
申请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
||
实验负责单位审核 |
实验负责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