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01  

    一、支持和指导协同创新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本中心的科研任务。

二、协助督促检查协同创新中心的科研工作进度和质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研鉴定、转让、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本中心科技服务、咨询、协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分析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有关学科领域和科研主攻方向的发展情况,对中心的科研任务、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内外学术交流工作。

五、处理中心科研方面的日常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