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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的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机制

发布时间:2019-09-29  

基于大数据的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人才培养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于大数据的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将以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中心的重要任务,以江西师范大学相关专业为基础,以建成相关领域人才培养高地为目标,通过不断汇聚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搭建多元化创新实践平台;加大培养经费投入;完善机制体制改革,打通教育、心理、计算的复合交叉培养环节,进而培养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领域具有领导力、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条  协同创新中心以“培养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领域具有领导力、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章 人才培养

 

第三条  协同创新中心积极吸收中青年教师参加重大项目研究,培养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 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积极吸收学生参加项目组,促进培养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等研究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积极吸收博士后参加各项科研工作。

 

第四条  构建“项目驱 动+团队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开放研究平台,以学科带头人领导的青年学术团队,融合多方创新资源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共同组织科技攻关。鼓励国内外一流研究机构和企业、一流学者合作,组成专业交叉、优势互补的创新团队,依托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开展合作研究,使本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国内外同类研究的国际学术交流基地和科研合作基地。

 

第五条  充分利用协同创新平台体系,根据研究基础和研究背景分配研究生进入相应项目团队,结合学科前沿,协同创新中心指导研究生参与项目实践。对具有学科潜质的学生提前进行学科实践,进行重点培养,采用保送研究生、本硕连读等方式实施“人才高原计划”,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力争将协同创新平台打造成国内同类研究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

 

第六条  制定“青年学者培养计划”,设立“青年学者培养基金”,选拔优秀的青年科研骨干人员,中心提供充分的科研项目支持,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 和优越的配套条件,使其能够不受外界干扰地从事世界前沿的科学研究工作,注重相关领域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第七条  有计划选派中心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或申报国内访问学者。同时也接受来自其他高校的国内访问学者。 

 

第八条  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资源平台的优势,实现人才的系统培育,力争实现科研创新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实现发表知名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数量显著提升,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一流的专家人数显著增加。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